2)959冯保折腾陆树声_隆万盛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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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样的簿籍,一本放在六科,进行实行一件公务就注销一件,没能按时完成的就交给六科中所对应的科进行处理;另一本在内阁,以备内阁随时检查。

  后世公文也有专门的阅示页,一般分成几栏,每名看过公文的官员都要在上面书写意见、签名及留下时间,有的还要特别注明交某某阅览,其实就和考成法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
  只不过后世政府部门分工很细,每一份文件几乎都可以落实到经办人员催问,所以到最后就成了过一道道程序,就是看上面的签名是否完整。

  领导都批示同意,文件自然就生效,或是提出上会讨论什么的。

  大明朝人浮于事,其实也只是后世的说法,实际上大明朝的官员数量是真不多。

  即便补充一批书吏进衙门帮忙,但受制于小政府模式,其实每个衙门的官吏数量也不算多。

  本衙门内的公文倒是不会受太大影响,但是跨衙门的公文就很难说了。

  考成法把官府要做的事儿记录下来,随时可以追查问责,无疑是提高办事效率的一个办法,特别是对一些敏感公文,各部互相推诿的时候,有这份记录的簿籍就非常容易查找公文下落及执行情况。

  张居正死后,阁臣申时行等人以为考成之法,不过催征钱粮、捕获贼犯、提问官员三事其实是有失偏颇的。

  以史为鉴,我们后世遇到的事,前人可能已经遇到过了,所以,这也是为什么说要多读史书的原因。

  张居正考成法也是一样,不是无中生有的,也不全是自己的东西,他的考成法也是根据以前的制度改革发展而来。

  据《周礼》的记载,周天子会定期巡视各诸侯国,考察每个诸侯的政治业绩,同时还要求诸侯们定期述职。

  六国统一以后,秦国制定了《为吏之道》,是专门审查考核职官的一部法律。

  到了唐代,考课制度就已经非常完善了,《唐令》中第一编就是“考课令”,而且在唐律中位列第三位的就是关于官员职务犯罪的《职制》篇,可以看出对官员的考课已经法制化了。

  考课,其内容就是调查官员的功过和业绩,官员的升官降职、赏罚以及俸禄就与考课相关,同时也是整顿吏治和鼓励官员的有效方法。

  宋代机构冗杂,多余人员繁多,重要的原因是宋代的考科制度只重视资历,却不重视政绩,导致考课比较形式化、空洞化。

  明代吸取宋代的教训,考课制度更加严格。

  因为皇权的强化,明代的考课制度更加维护君主专制,吏部考功司“掌天下官吏选授、勋封、考课之政令”,都御史的重要职责则是“遇朝觐,考查,同吏部司贤否黜陟”。

  这两个机构相辅相成,不仅分工协作,而且相互监督。

  管理考核有考满和考察两个系统,考满是“内外官满三年为一考,六年再考,九年通考黜陟”,就是所谓的“古三载考绩,三考黜陟幽明遗意”。

  因为根据官员所在的地区和等级的不同,考满体系和内容以及晋升任免的标准会不同。

  张居正的考成法源于以前的考课制度,由于没有整肃朝廷的纪律,官僚腐败现象频频发生。

  张居正在隆庆年间上《陈六事疏》中就写道,“近年以来纪纲不肃,法度不行,上下务为姑息,百事悉从委徇。”

  由此可见,明代吏治到隆庆的年间已经破败不堪,主要弊端就是对于皇帝的诏书,官员只进行传达,对于实行过程、执行结果也无人过问,这就使朝廷的诏书成为摆设,没有实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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