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752章 明日之谋(三)_重生宋末之山河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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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和军事力量的发展,给吐蕃带来了不被唐王朝灭国的资本。不过唐朝也失去了对吐蕃的缓冲地带,致使唐朝在往后的战争处于不利地位。

  此后百余年间,唐朝也曾多次与吐蕃发生冲突,但随着其的衰落实力大不如前,基本处于守势。直到唐代后期,吐蕃发生分裂,后来宗教势力和政治集团结合,形成了噶丹派、噶举派、萨斯迦派、伯木古鲁派、搽八里派等,它们各据一方,互相征伐,持续了近四百多年。

  直到十四世纪蒙古人崛起,在窝阔台进攻宋四川的时候,蒙古军进入了吐蕃东北部地区,征服了一些部落。后召请最有影响的宗教首领之一萨斯迦派首领萨班到凉州,议定归附条款:吐蕃各地世俗首领官仍原职;任命萨斯迦首领为达鲁花赤,赐金、银符;各地编出籍册,开列官员姓名、俗众人数和贡赋定额,由朝廷遣官与萨斯迦官员共同征收国赋。

  在萨斯迦派的带动下,乌思、藏、纳里诸地归附了蒙古。其他地方仍散布着不少未降服的部落,因此蒙古继续出兵征服。忽必烈南征大理,取道于今四川西部的吐蕃之地,渡过大渡河,直抵金沙江,顺道收服了这一带的许多吐蕃部落。其后,蒙古军不断进兵朵思麻、朵甘思地区,先后把这一带零星部落收归治下。

  后来忽必烈颁布藏文诏书,肯定八思巴宗教上师的地位,重申自己皈依佛法。蒙古承认并支持萨迦派在吐蕃的领袖地位并以佛教为国教,而萨迦派则承认蒙古对吐蕃的统治并接受蒙古的管辖。吐蕃的其他教派势力,也相继向蒙古统治者表示忠诚,以取得蒙古朝廷的支持。

  元在西藏清查民户、设置驿站、征收赋税、驻扎军队、任命官员,并将元朝刑法、历法在西藏颁行。任用藏族僧俗担当从中央到地方高级官吏。乌思藏、朵甘等地行政机构之设裁及官员的任免、升降、赏罚,皆听命于元廷。

  至元元年,忽必烈定国号为元,下诏设立总制院,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和吐藩地区军政事务。乌思藏、朵甘等地成为统一的多民族的大元帝国的一部分,西藏地方从此正式纳入中国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。

  如此而言,吐蕃已经是蒙元的属地,而今赵昺灭了蒙元,也是要继承其的国家遗产。他若是就此放弃,导致吐蕃自此分裂出去,必将被后人唾骂。可是让他现下派兵收复,那真是有心无力,且拿到手也毫无价值,更会成为国家的包袱。

  “陛下,吐蕃地处偏远,物资匮乏,比之琼州还不如。且中原人对那里气候极不适应,劳师远征必会造成极大的伤亡。不若缓缓图之!”陆秀夫看皇帝踌躇不语,一时间难以定夺,出言建议道。

  “陛下,我朝连年征战,当下又分兵两线作战。攻破大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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