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三十七章 主与仆_奋斗在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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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钱固然是可以做很多事情,但是单单有钱,却是远远不够的。

  于是,这方面主家与仆家就闹出很多矛盾。

  有主家想要吞并仆家的财产的。因为他们觉得,人都是我家的,这些财产也是我家的。有仆家,想将自己洗白的。有一些仆家,想办法改为主家的姓,写进主家的族谱,摇身一变,就成为某位官宦世家的小少爷,有了这个身份,能与高门大户结亲,能参加科举考试,甚至能以主人家先人的名头,去外面招摇撞骗。

  甚至更有甚者,遇见主人家子嗣单薄的话,未必没有想吃绝户之想。

  本来,是各有各的矛盾。但是经过周梦臣一纸政令,让这些矛盾集中爆发,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所求的。让各地地方官尤其难办,特别有些家族都是世仆,事情一纠缠,就跨越数代人,说当年某某主说过什么什么话,而这位某某的骨头都稀巴烂了。

  怎么去查证?死无对证。

  清官难断家务案,这事情更是家务案之中的家务案。而且这些奴仆的家产,到底是主家托付给他们经营的,是主家财产一部分。还是他们自己勤勤恳恳赚出来的家产?也搞不清楚。

  各说各话。

  至于那些“名为主仆,实同兄弟”的话,到底是客气话,还是真要将这奴仆列入族谱之中。另算一房,算是义子嗣子?

  反正一团乱麻,地方官纷纷叫苦不迭。根本不知道,这些案子该怎么判?

  周梦臣看见这些案子,也觉得头疼,心中忽然一动,暗道:“这是危机,也未必不是机会。”

  什么机会,修订商法的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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