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百七十四章 不速之客。_女知青下乡随身空间重返知青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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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吆喝着,天不黑就能卖光。每次去卖鱼,他都会去找王建国了解茉莉的情况,顺便让他给茉莉送去两条鱼,可一直看不到她,心里的思念更炽,经常精神恍惚的来到自己家门口,静静的看着那扇大门,期待能看到茉莉一眼。丁茉莉这几天也很烦躁,每天王建国都来送鱼,她也知道致远开始自食其力去赚钱,可他路过家门都不愿意进来,却还关心她的生活。这对她来说真是折磨,连想忘记他都成了奢望。看着那新鲜的鱼,一定是他精心挑选的,看着就肥美,她一般都拿来给丽雅姐熬汤喝,鱼肉则给大黄吃了,她自己一口不动。想忘记就要忘得彻底,她想跟他去把离婚手续办了,这样就能彻底不去想他。可当她翻出结婚证的时候,看到他那张棱角分明的硬朗面容,就怎么都狠不下心。白皙的手指缓缓拂过他的眉眼,他笑的好开心,她同样也笑的甜美,登记那天是她重生以来最幸福的一天。“啪。”

  将结婚证合上,她不要再看下去了,拿出纸和笔,她静下心开始画设计图,短夹克,配萝卜裤,她记得之后这萝卜裤风靡一时。又设计了几款长袖衬衫,有大蝴蝶结的,有立领的,衬衫下的裤子,她设计了两种,主打萝卜裤,和喇叭裤,这两种正经流行一段。她不过是抢了别人的创意,严格来说是剽窃,可从时间上看,又比别人超前,如此矛盾的两重体。不过,市场经济就是这样,谁抢占了先机,它就是谁的,不作他想,心地坦然,继续着自己的创作。她又设计了两款风衣,都在腰部做了特别处理,用上腰带,女人的曲线美马上就出来了。大衣配上衬衣长裤,这种组合看着就时尚,颜色上她也选择了几种主色调。这个年代人们还是喜欢靓丽的颜色,大衣以红色为主,红色要正,穿起来才漂亮,黑色暂时不选择,米色和粉色倒是可以搭配着来,还有艳丽的黄色。这些都不是她盲目选择,服装讲究潮流,这个年代黑灰蓝烂道街,人们早已经看够了这几种颜色,像这些色彩艳丽的服装一出来,肯定一炮打响。这些都画完了,已经后半夜了,被陈致远扰乱的心总算又平静下来。看来忙碌是最好的疗伤圣品,只要一忙起来,你也就没心思想别的了,时间变得飞快,日子也变得充实。陈致远卖完鱼回家,每天都恨自己,为什么不回家看看茉莉?天知道他有多难才能克制住去见她的心?农村的路不好走,土坷垃多,骑车就颠颠簸簸的,他很心疼车,这是茉莉送他的,每天回家第一件事,就是把车擦的锃亮。这才能安心去做其他的,否则连饭都吃不进去。陈母这些日子闹腾的更欢了,十月一的时候会有公审大会,她估计是怕大哥被判刑,心中的焦虑日甚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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