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四一一章 归义军(中)_新顺17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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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归义军士兵虽知道眼前这人是个大官,心里却不怎么畏惧,听着说话的语气和风格,和戏文里文绉绉的大官却不一样。

  这么一问,不少人便说是。也确实,很多人就是这么被老乡骗来的。但前提是他们在老家都活不下去了,福建地少人多,出海是条求活的路。有的人出海当水手,有的人则是出海做买卖,剩下的便是出海做工的。

  片刻后,那中年男子又道:“我这人,不说废话。”

  “愿意继续当兵的,就继续当兵,吃朝廷的皇粮。每个月二两银子,考虑到你们在这里坚守数年,也不曾拿过军饷,每个月再贴补五钱银子。”

  “赶走了红毛鬼,巴城周边的土地,便再分些与你们。从军期间,税是不用缴的。但以后不当兵了,这税是要缴的。十税一,一亩地收一钱银子。”

  “有倒是说,当兵吃粮,天经地义。朝廷自不会亏待你们。你们还有什么要求,提出来看看。能办的,自然给你们办。办不成的,那多半是有规矩。”

  “至于规矩,你们既能与红毛鬼斗上数年,想来你们是懂守规矩的。无非就是可能规矩和以前不太一样,但既然知道守规矩,学起来也快。”

  这话说完,数百归义军的士兵欢声雷动。

  巴达维亚周边的土地,可都是好地。只不过那些好地,都是荷兰人的,他们之前可是想都不敢想自己能分到那样的地。

  而且一个月居然有二两五钱银子的军饷,这要是能那是发饷,一年三十两银子,养活一家子人可是足够了。

  放在老家,一年能收入三十两银子,也得算是个富裕农户了。少说也得有个三四十亩土地,家里养得起牛,老婆孩子过年能扯一身衣裳。

  之前在万隆地区,可是没多少军饷可拿的。就算拿了,一时间也花不出去,不过是死中求活而已。

  既有军饷拿,而且给的还不少,那当朝廷的兵,不是更好?

  被拍肩膀的士兵听眼前这个大官说可以提些要求,他便壮着胆子问道:“我的老娘也不知死活。等过年的时候发了响,我想回老家看看,把老娘接过来。行吗?”

  他有些忐忑,不知道对方能否答应。真要是当了兵,只怕过年也得在营中。而且从巴达维亚回老家也不容易,来来回回少说也得个把月。也不知朝廷能不能答应?

  “哪个人不是妈生爹养的?你们若是在家中还有父母的,只需说下家在何处,朝廷自会派人将他们接来。若是有兄弟姊妹的,在老家过不下去了,也可一并过来。”

  “你们帮衬着点,如何不垦个一二十亩地?岂不是好过在家里做佃户?前期的日子虽苦一些,但只要肯出力,日子便有盼头。”

  “赶走了红毛鬼,便多得是可以垦殖的地方。朝廷日后还要在这里开府置县呢,树挪死、人挪活。”

  “这样吧,我给你们个保证。今年过年之前,若是家里人还活着,都给你们送过来。若是没了,明年七月十五便放个长假,回去添添土、拔拔草。领了军饷,弄块好坟,弄个好碑。”

  “若是不愿意继续当兵的,便领20两银子,你们不是在万隆那也有地吗?便安生过日子就是了。”

  士兵们心里都有笔账,心想若是继续从军,一年三十两银子,日后还有赏赐的土地,如何不比给二十两银子回去种地强?

  且说这朝廷的军舰如此威武,红毛鬼连我们都打不过,又如何打得过朝廷的大军?

  跟着立功受赏,正是机会。

  明知道要大胜仗,却选择领三二十两银子退了,那不是傻是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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