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六一一章 南洋大开发(十)_新顺17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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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以为大狱的名目。

  那么自然也可以有别的名目,兴起一场大狱。

  理由总能找到。

  关键就在于皇帝的态度。

  如果皇帝自己的心态半死不活,就彻底放弃黄淮区了,那无论怎么做都没意义。

  既然皇帝投进来这么多钱,皇帝肯定也想解决黄淮地区的诸多问题,只要把握准这一点,就可以兴起一场大顺建国以来最大的大案。

  甚至,可能到时候皇帝还巴不得刘钰“深知朕心”,搞出这么个大案子呢。

  刘钰也算过时间。

  松江府等地的十一税改革,稳定下来大约要四五年时间。

  挖通淮河、解决漕运、彻底废漕,大约也是四五年时间。

  南洋漕米可以稳定供给、可以保障足够的安全,也大约是三四年时间。

  一旦松江府等地的十一税改革结束,淮河基本挖通了入海口、漕运彻底废掉、南洋米已经稳定的时候,就可以引爆这桩案子。

  趁着剧烈的变动,完成两淮地区的税制改革。靠类似文字狱的手段,弄出个劣绅案,连抓带杀加牵连,一次性搞掉几千人在历代王朝的大案里也排不上号。

  而且到时候,皇帝手里捏着“大义”——朕真不是为了土地问题办他们啊,也不是为了打压豪强办他们,更不是为了黄淮稳定办他们。

  朕是因为他们逾制、僭越、伤人、私刑、强抢佃女、以佃为奴、强占土地、超利放贷等等原因办他们的。

  对刘钰的“道”而言,这也是为后续的松苏区工业发展和南洋开发,提供一个稳定的人口后方。

  这几年搞青苗贷,赔钱肯定是赔钱的。

  但运气好、若是没有太大的天灾、淮河能基本解决水患搞出灌溉区、南洋米能够稳定的话,赔也就赔个四五年。

  四五年后,赔不赔的就没有什么意义了。

  土地只是重新分配一下,瓦解黄淮的地方豪强地主,并没有触及土地的所有权法变更。

  该私有还是私有;该能土地买卖还是能买卖。

  每年重新一无所有的小农数量,依旧足够松苏工业区的工人需求和开发南洋的人口运载量。

  大顺想要走工业化这条路,和英国肯定要有区别的。

  英国是可劲儿圈地制造劳动力,大顺则是要尽可能困住农村不要搞出太多“劳动力”——在工业能力不足以承载那么多人口之前,英国圈地流落城市的那些人,在大顺有另一个叫法:流民、起义军主力。

  按照那套圈地的廉价劳动力的说法,明末大起义的时候,劳动力绝对廉价,都不用给工资,给顿饭就能干活。问题是就把现在的英法荷普等全加起来,吃得下明末一个河南省的“廉价劳动力”吗?

  有多大的碗,吃多大的饭。

  即便两淮重新小农化了,每年新破产的人,也足够用了。

  当然不能指望两淮作为消费市场。

  农民对土地爱的深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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